整理民泊的意義、讓他人住宿並收取住宿費所需的3種手續,以及東京民泊的現況。
民泊就是「讓人住在住宅裡」
民泊原本是指讓旅客住進一般住宅的說法,並非法律用語。如今,利用公寓的一個房間或獨棟住宅經營的住宿,大多被廣泛稱為「民泊」。
不過,無論採取何種形式,只要收取住宿費讓人住宿,都必須依法辦理手續。
讓人住宿的3種手續
| 制度 | 手續 | 特點 |
|---|---|---|
| 住宅宿泊事業法(民泊) | 申報 | 可維持住宅用途經營。每年最多180天 |
| 旅館業法(簡易宿所等) | 許可 | 無天數上限。原則上不得在住居專用地域經營 |
| 特區民泊 | 認定 | 僅限特區內的地方政府。須住宿2晚3天以上(大田區) |
3者的差異將在下一章詳細比較。→ 民泊、簡易宿所與特區民泊的差異
東京民泊的現況
- 申報件數:截至2026年9月15日,東京23區的申報住宅為17,213件,較1年前(14,611件)增加約18%。
- 旅客:2025年在東京都住宿的外國人延人數為6,012萬人夜,居各都道府縣之冠。
- 規範:另一方面,各區條例的限制日趨嚴格。2026年,澀谷區、豐島區等縮小了可經營的地區與天數,新宿區也表明原則上禁止在住宅區新設的方針。→ 地方追加限制條例(上乘條例)
開始前要決定的事
- 以哪種制度經營:民泊、簡易宿所或特區民泊。可選擇的制度依物件而異。
- 以哪個物件經營:在簽約前,確認區的條例與用途地域、公寓的管理規約,以及出租人的同意。
- 由誰營運:自行營運,或委託管理。屋主不在的民泊,必須委託住宅宿泊管理業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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